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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解答,下列情形適用【簡式】or【列舉式】去申報綜合所得稅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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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,68年次薪資總額:571,597醫療保險:24,235勞保:6252健保:5700===================可報扶養爸媽父,42年次,95年十月申請殘障手冊已下來,但補助金仍在申請中醫療保險:45004勞保:10176健保:7464====================母,47年次勞保:10716健保:7860Q1.請問,若是為列舉式,該怎申報?哪些文件要附?哪些金額可扣除?(列舉式的申報,請詳細解答,若是有試算的程式最好)若有任何要我補充的,請留言告訴我,謝謝大家更新:DEAR萍~ANS1.給付總額571,597扣繳稅額23,280給付淨額548,317ANS2.我和爸爸在保險公司投保的醫療險如上述,媽媽則無任何保險,她只有勞保和健保,另外我有幾張掛號的收據Q1.請問,我和爸爸買的保險部份已超過24000扣除額,我是不是就不必要再附上掛號的收據呢?Q2.另外,聽說好像在銀行有活儲的,會有利息收入,這個單據是銀行會寄給我嗎?那我爸媽若在銀行有存款,也要附上這個嗎?我之前都申報簡式,後來朋友建議換列舉,退稅會更多,是嗎?更新2:TO萍請問我和我爸媽都要去國稅局申請息利收入的單據嗎?還是去銀行申請就可以?爸媽的勞健保的投保單位是台北市營造業職業工會,請問爸媽是要去那裡申請勞健保証明單是嗎?爸爸的人身保險,要保人都是我更新3:TO萍我在想~等我去國稅分區把我和爸媽的利息收入申請好.還有去工會申請我媽的勞健保證明後,可以才會有問題再請教你.我很擔心這次改成列舉式反而退的稅變少了~但看妳醬算後,我有安心一點,等到我有問題再發問時,請你一定要再幫我喲~謝謝更新4:薪資總額571,597-免稅額(77,000*3=231,100)-列舉費用-醫療(24,23545,004=69,239)-人身保險(24,00024,00010,716=58,716)-健保費(5,7007,4647,860=21,024)-薪資扣除額78,000-殘障手冊77,000=36,518淨額36,518*6%=2,191元-扣除額23,283元=-21,092元(退稅金額)Q1.請問-列舉費用-醫療的24235是我的壽險醫療的保險費45004則是爸爸的不是保險費用每人最多只能扣24000嗎?為何扣了24235又扣了24000





你可以使用列舉的,這樣子會比較划算 薪資總額571,597-免稅額(77,000*3)231,100-列舉費用-醫療(24,235 45,004)69,239-保險(11,952 17,640 18,576)47,628 薪資扣除額78,000 殘障手冊77,000=淨額68,630元 68,630*6%=應繳稅額4,117 我想要請問一下你,不知你的(1)薪水有沒有扣除額 (2)請問一下你和你父母都沒有另外的保險嗎?一個人的保險最高可以扣24,000元,如果未滿24,000就是有多少扣多少!! 如果我問的上面那2個問題都沒有,那你要附的東西為如下(1)請公司開勞健保証明單你們三人的証明單都要 (2)你父親的殘障手刪影印本 2007-03-04 21:05:17 補充: 試算簡式給你看 薪資總額571,597-免稅額77,000-單身扣除額46,000=淨額694,597元 694,597*13%=應繳90,297元 二、課稅級距: 1)37萬以下----------6% 2)37-99萬----------13% 3)99-198萬---------21% 4)198-372萬-------30% 5)372萬以上-------40% 2007-03-04 21:05:41 補充: 保險費:本人、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(包括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)的保險費(含勞保、就業保險、軍公教保險、農保、學生平安保險),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,每人每年扣除24,000元,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,000元者,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。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。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,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(由員工負擔部分),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。 2007-03-04 21:09:10 補充: 對了忘了問你,難道你沒有別的要報稅的扣繳憑單了嗎,例如利息,股利等等,如果到五月有還沒有收到的可以拿身份証和印章去國稅局申請,這樣子就不怕有沒拿到的單子而漏報了~~ 2007-03-04 22:14:32 補充: A1~你和你爸各拿出超過24,000的單據,你媽就可以拿他工會繳錢的收據,(24,000 24,000 18,576)=66,576不用附掛號單據,是繳費收據。 A2~其實銀行是會寄,可是有時是慢寄到,有時是用丟了,所以去國稅局申請一份會比較齊全哦。你己滿20歲只能申請自己的,然後在帶你爸媽其人一人的雙証件和印章去申請即可,(因為他們是夫妻所以只要申請一人就會有另一人的資料囉)這樣子表示你要申請二份。 2007-03-04 22:15:21 補充: 你己滿20歲只能申請自己的,然後在帶你爸媽其人一人的雙証件和印章去申請即可,(因為他們是夫妻所以只要申請一人就會有另一人的資料囉)這樣子表示你要申請二份。 你爸己有超過24,000的保險單據,就不用申請勞健保了,因為己經達到最高金額了。 保險單是看被保人不是看要保人哦~因為要請保險只有看是保誰的名字才能請,了嗎?? 2007-03-04 22:15:39 補充: 數字變動~所以我在幫你算一下囉~ 571,597-231,100-69,239-66,576-78,000-77,000=49,682淨額 49,682*6%=2,980應繳稅額 2,980-己扣除額23,280=( -20,300 )可退金額 2007-03-04 22:16:53 補充: 因為補充有限字,只好分好多次了~ 2007-03-06 14:10:14 補充: 少跟你補充一點~~~因為今年申報的保險24,000是不含健保費,所以我今天晚上我在幫你算一下你上面寫的健保加可以退多少錢,應該會在增加一些!!! 2007-03-07 01:05:00 補充: 薪資總額571,597-免稅額(77,000*3=231,100)-列舉費用-醫療(24,235 45,004=69,239)-人身保險(24,000 24,000 10,716=58,716)-健保費(5,700 7,464 7,860=21,024)-薪資扣除額78,000-殘障手冊77,000=36,518淨額 36,518*6%=2,191元-扣除額23,283元= -21,092元(退稅金額) 有問題剩下二天就要結束了,可以寄信來問哦!!!~~~ 我會在回答你的 2007-03-08 12:37:15 補充: 你的醫療保險是指人身壽險嗎??一般我們指的醫療保險是指醫療的費用,並不是指人身壽險哦!! 不管你現在在那區工作還是住,你都可以挑你離最近的地方去申請個人的所得資料,並不用說人在台北還要回高雄去申請,申報時也是一樣選最近的就好了,現在國稅局都有連線了,不然你可以先打電話去問問哦!! 如果把你的醫療部份刪除~那在算一下沒有醫療的金額改成多少!! 2007-03-08 12:42:12 補充: 薪資總額571,597-免稅額(77,000*3=231,100)-列舉費用-人身保險(24,000 24,000 10,716=58,716)-健保費(5,700 7,464 7,860=21,024)-薪資扣除額78,000-殘障手冊77,000=105,757淨額 105,757*6%=6,345元-扣除額23,283元= -16,938元(退稅金額) 等你的資料來在算更正確的哦!! 到時在請你把所有的資料傳上來給我看看會比較清楚~~等你哦!!*_*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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